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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33:54    

自动离职是指 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或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自动离职的员工通常没有履行这一通知程序,因此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后果,如企业要求其赔偿或交付违约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有所不同。旷工通常指员工在未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而自动离职则更侧重于员工主动且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职工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这可能导致除名争议。

总的来说,自动离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做法,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产生争议和法律责任。建议员工在离职前务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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