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教育局4月28日发布通知称,符合条件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 适用对象的具体要求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