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过是一种 行政处分措施,用于对公务员或其他公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惩戒。它介于记过和降职降衔之间,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处分方式。记大过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记大过的处分期限为18个月,并且在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职、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