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作人防工程的建筑包括以下几类:新建民用建筑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的民用建筑,如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均需要配套建设人防工程。10层以上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