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效力是指抵押担保在 债权、抵押物以及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具体来说,抵押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债权的效力抵押担保的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果抵押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对抵押物的效力抵押权的效力一般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和从
抵押担保是指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或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一种以财产为保障的债务履行方式,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动力。抵押担保的主要特点包括:
第一顺位抵押是指 在同一个不动产上设定的第一个抵押。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即银行)有权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在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时,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即优先获得抵押物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和利息等相关费用。若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覆盖所有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