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社会关注程度高,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规定》提到,在确定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时,须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违反《规定》要求的,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为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