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53:23
“告不审”是秦律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 控告他人犯罪不实或有出入但并非出于故意的行为。在秦律中,故意捏造事实指控他人为“端为”,而非故意的诬告则为“告不审”。对于这两种行为,秦律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故意诬告(端为)会受到反坐原则的处罚,即以所诬之罪罪诬者;而非故意的诬告(告不审)则主要处以罚金。
这一原则体现了秦律对司法公正和严谨性的重视,确保了对犯罪行为的准确指控和处罚,同时也防止了因误告或恶意诬告而对无辜者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