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3:10:52
股权质押的执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债权人持借款合同或股权融资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至取得债权人对质押股权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书或裁决书。
取得生效判决书或裁决书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款合同或股权融资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手续,债权人可以无需通过起诉或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对质押的股权可以通过拍卖、变卖、作价变现等方式处置,使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在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债权人也可以参与竞买、变卖、作价的方式取得股权。如果股权由债权人以外的人取得时,债权人对于股权受让人支付的股权对价有优先受偿权,即该股权对价优先用于支付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欠款,余款归债务人。
质权人需充分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详细情况,包括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身份信息等,以及股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形。
股权出质的企业需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出质人向金融机构或质权人提出股权质押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股东身份证明、股权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双方就股权质押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议,并达成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