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20:06:00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陈丽娜
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陈丽娜
编辑|郑琳
由日资企业岛田化成株式会社(下称“岛田化成”)创办而来,在股权剥离后仍与原实控人岛田健一及其家属存在诸多往来,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鹏工业”)与岛田家族有何渊源?
根据招股书,大鹏工业由日本企业岛田化成于2005年3月8日成立。2014—2015年,岛田化成实控人岛田健一以“半卖半送”方式向李鹏堂夫妇转让股权,但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仅实付1784万元。
2019年,大鹏工业在日本设立控股子公司岛田化工机株式会社(下称“岛田化工机”),岛田健一之子持股49%。此后双方合作紧密,岛田化成曾连续三年位列大鹏工业的前五大客户。然而到了2023年合作却戛然而止,大鹏工业境外收入竟也归零,其境外业务开拓能力存疑。
同时,岛田健一退股后仍从大鹏工业控股子公司岛田化工机领取高额薪酬。此外,岛田家族与大鹏工业还存在代收代付薪酬的情况,其财务内控合规性有待加强。
截至2025年4月17日,大鹏工业申请北交所上市的进程仍较为缓慢,2023年11月14日递交申请后,目前仍处于问询阶段。其未来上市前景引人关注。
3月21日、4月17日,就与原股东股权交易合理性、境外市场开拓能力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大鹏工业发送邮件并尝试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该公司尚未回复相关问题。
与原日资股东存在利益往来,实控人李鹏堂之妻获赠三成股权
根据招股书,大鹏工业起初是一家日资企业,主营业务为工业精密清洗领域专用智能装备,实控人为岛田健一。同时,岛田健一也是日本企业岛田化成的实控人,岛田化成持有大鹏工业100%的股权。
2001年10月至2005年12月,李鹏堂在哈尔滨岛田春鸟化工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其间其结识了岛田健一。2005年3月,李鹏堂开始在大鹏工业任职,之后的20年里,李鹏堂历任大鹏工业执行董事、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位。
2014年,岛田健一因年龄、个人规划等决定转让大鹏工业的所有股份。岛田健一与李鹏堂商议由其受让岛田化成所持有大鹏工业的全部股权。其中,30%的股权转让给李鹏堂持股82.19%的企业西藏博德工业有限公司,其余70%的股权转让给李鹏堂配偶Xinyu Cui。
2014年4月,岛田化成将其持有的70%的股权以定价3500万元转让予李鹏堂的配偶。令人不解的是,岛田化成仅收取1784万元,其余价款免于支付,相当于“赠送”大鹏工业 34.32%的股权。
根据第一轮问询回复,大鹏工业对此解释,李鹏堂为大鹏工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得到岛田化成的实控人岛田健一的认可。各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有合理性。
此后在2019年,大鹏工业在日本设立了控股子公司岛田化工机。值得注意的是,岛田健一之子岛田辽二郎持有岛田化工机49%的股权。
2020年开始,大鹏工业通过岛田化工机进入日本市场。2020—2022年,岛田化成均位列大鹏工业的前五大客户,双方合作金额分别为2231.64万元、2146.17万元、2091.28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10.75%、12.81%、8.45%。
然而,2023年双方的合作并未继续。2022年11月,大鹏工业仅以26.79万元的低价,把岛田化工机的所有股权转让予岛田辽二郎。时代商业研究院发现,根据招股书,截至2022年9月30日,岛田化工机的总资产为613.11万元。双方股权转让的定价公允性存疑。
在招股书中,大鹏工业表示,本次股转的定价是依据岛田化工机截至202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49.86万元,50.5%的股权对应净资产则为25.18万元。经双方协商,岛田化工机50.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520万日元,按照当日中间汇率约合人民币25.62万元。
在大鹏工业退出岛田化工机之后,2023年上半年,岛田化成也不再为其前五大客户。更令人惊讶的是,2023年上半年,大鹏工业来自境外的收入也为零。以此来看,大鹏工业境外业务或对“岛田家族”及其持股企业的依赖较大,其独立开拓境外客户的能力令人怀疑。
原实控人退股后仍领超百万元薪酬,顾问身份自相矛盾
大鹏工业与岛田家族的利益纠葛还不止于此。在岛田健一转让股权退出大鹏工业后,其还从大鹏工业的子公司岛田化工机领取超百万元的薪酬。
根据招股书,大鹏工业称,岛田健一在日本汽车行业具有一定的业务资源,为拓展业务,岛田化工机聘请岛田健一担任其销售顾问。2020—2022年,大鹏工业通过岛田化工机向岛田健一支付的销售顾问费分别为40.61万元、52.05万元、28.17万元,三年支付的薪酬合计为120.83万元。
时代商业研究院发现,在第一轮问询回复文件中,大鹏工业又称岛田健一在岛田化工机领取的是财务顾问费,其招股书和问询回复中的说法“打架”。
此外,根据招股书,岛田化成的股权结构显示,截至招股书披露日(2023年11月14日),岛田艳子持有岛田化成27.40%的股权。同时,岛田艳子也是岛田健一的母亲。2020年5—11月、2021年1—2月,岛田化工机存在受岛田化成委托代付款的情况,向岛田艳子汇款的金额分别合计为19.32万元、5.92万元。
不仅如此,根据第一轮问询回复,大鹏工业表示,2021年6月,因不同银行在换汇手续费方面存在差异,岛田健一临时帮助岛田化工机兑换一笔外汇。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上半年,岛田健一不再从岛田化工机领取顾问费,而巧合的是,也正是在同一时期,大鹏工业的境外收入骤降为零。大鹏工业原合作的境外客户为何没有继续与其合作,大鹏工业是否依赖岛田家族开拓境外业务,上述问题也引起了北交所的注意。
在第一轮问询中,北交所提问大鹏工业对岛田化成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停止与岛田家族的合作后是否具备独立的境外业务开拓及获客能力。结合前述情况,大鹏工业应在招股书中充分揭示“境外业务开拓风险”。
大鹏工业对此解释,其来自岛田家族的业务毛利额总计为1025.20万元,扣除因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损益影响后为636.01万元,约占其毛利总额的2.69%,金额和比例较低。此外,大鹏工业认为其与岛田家族交易定价公允,与岛田家族开展的业务不对经营业绩构成实质影响,故其对岛田化成不存在重大依赖。
同时,大鹏工业称其具备独立的境外业务开拓及获客能力,产品的技术水平已经能够满足三菱汽车、五十铃等日本大型车企的需求,也与之建立了合作关系。
不过,时代商业研究院好奇的是,在建立了合作之后,大鹏工业2023年上半年的境外业务收入为何为零?这仍有待大鹏工业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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