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52:23
“不再科刑”是指 有罪但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上所禁止的行为,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有些行为虽然也像刑法里规定的犯罪,但是因为情节很轻,就不算作犯罪。比如,刑法中规定了盗窃罪,但如果偷的东西价值只有几十元钱,情节也不严重,这样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不必要再追究刑事责任。
即没有了科刑的对象,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也就不必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轻微违法行为而受到过重的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