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36:53
电子考勤记录,如打卡软件记录、门禁系统记录等,可以通过截图、录屏或申请公司相关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记录来留存。
纸质考勤表若由公司保管,员工可尝试拍照留存,照片要清晰显示加班日期、时间及本人签名。
书面通知、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微信、钉钉、QQ等)中的通知消息,需保留原件或确保内容完整。
加班完成的文档、报告、设计作品等,这些文件的创建时间、修改时间以及内容可佐证加班事实。
同事可以提供书面证言,证言需包含加班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详细信息,并签字留下联系方式。
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活动记录,如领导点赞加班时刻表等,也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腾讯会议记录、钉钉沟通记录等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相关数据,已成为部分案件中法院认定加班的重要依据。
劳动合同中规定存在加班的条款。
用人单位对加班事实的明确认可。
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
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
这些证据可以单独或结合使用,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员工尽量收集和保存多种形式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加班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