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19:15
办理合肥户口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必须符合合肥户口的迁入条件,具体条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咨询。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准予迁入的证明。
迁出地出具的迁移证。
在合肥取得准予迁入的证明。
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
最后到合肥办理迁入登记,领取新的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在合肥有单位且单位有集体户口,愿意接收,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去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身份证和户口本。
单位劳动合同。
公司开具的清单。
集体户证明。
学历证书等。
在合肥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落户。
在合肥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
在合肥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申请人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等3人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包括:购房人申请户口迁入报告、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等。
携带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提交申请。
公安局派出所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并受理后,会进行审核调查,确认无误后同意办理,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到申请机构领取户口簿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