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18:54
申请普洱公租房的步骤如下:
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
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离异人员的离婚协议书及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
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及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及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在校学生:学生证及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就业年龄段居民: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房产证明:
户籍地房产证明。
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户口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到普洱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局进行申请。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点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情况。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提交申请,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审核流程。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审批结果和进一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