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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立案后去哪里估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1:22:06    

在刑事案件中,当需要确定赃物的价值时,通常由以下机构进行估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赃物应当估价。案件移送时,应附《赃物估价鉴定结论书》。

国家计委及地方各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是赃物估价的主管部门,其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是指定的赃物估价机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案中需要对赃物估价时,应当出具估价委托书,委托案件管辖地的同级物价管理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估价委托书一般应当载明赃物的品名、牌号、规格、数量、来源、购置时间、以及违法犯罪获得赃物的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

因此,报警立案后,应该委托案件管辖地的同级物价管理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估价委托书应详细载明赃物的相关信息,以便估价机构能够准确地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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