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8:25:05
迁出户口的管理部门主要是 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迁出户口需要携带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件。
跨区迁移需要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最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若因离婚需要迁出,可由本人或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并附上相关证件如结婚证等。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综上所述,迁出户口应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并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