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12:24
出纳交接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与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有关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
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
包括空白支票、支票领用备查登记簿等。
包括债券、股票等。
包括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及业务专用章等。
如公司证件、单位保险柜钥匙等。
包括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等由出纳人员保管的文件资料。
如支票簿、发票、收款收据等。
如果实行会计电算化,还包括会计软件及与会计软件有关的密码或口令、数据存储介质等。
出纳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双方及监交人的职务和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接交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移交清册一般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