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57:23
办理车辆报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牌照。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车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事故车辆证明材料(如适用)。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专业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出具。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由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出具。
如果是进口汽车,还需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汽车进口许可证和商品检验单。
如果是营运车辆,还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单位车辆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机动车变更表》和 《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
车辆解体照片。
授权委托书(如单位车主需要)。
建议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前,先咨询当地车管所或相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以确保材料齐全并符合流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