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23:55
开药店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需要获得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则需要获得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在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需要,可能还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此外,还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最后,进行税务登记以符合税务管理要求。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主线城市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上,与相邻药店相距300米以上;县城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乡镇下的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有仓库)。
新开的药店必须要进行GSP认证,即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运作。
申办人向当地县级药监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药监局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筹建完成后,申办人需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开药店需要办理的手续较多,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按照法规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需的文件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