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1:55:23
省医保通常指的是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管理的医疗保险制度,其参保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省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省直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省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财政全额供给及部分供给经费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中央在地方行政机关、由中央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职)人员;
异地户籍人员,需要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用工合同。
此外,一些国有大型垄断企业或有特殊贡献的老人,如老红军、老革命等,也可能参与省医保。
省医保的缴纳单位通常是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如省统计局、省发展和改革研究委员会等,并由专门的省医保服务中心负责医保相关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上述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