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7:52:28
收件凭证是指 证明收到货物的单据,其具体含义和用途根据不同的情境而有所不同:
收货凭证是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制订的,供国际货运代理人在充当买卖合同下买方的代理人时使用的货物收据。
该单证不是运输单证,签发人对收到的货物负有发送和交给收货人的义务。
大副收据也称作收货单,是船长或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用以证明货物收到并已装上船的凭证。
货运代理收货凭证是货运代理已收到货物的正式凭证,它是不可转让的单证,不能凭以提取货物。
其内容包括供应商或委托人名称、收货人名称和地址、标志和件数、货物名称、毛重、尺码以及签发地点和日期。
当通过邮局邮寄货物时,由经办邮局签发的货物收据和合同证明就是邮包收据。
邮包收据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是收件人凭以取邮件的凭证,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但不是物权凭证。
收款凭证是专门用于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记账凭证。
它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
收款凭证通常包括收款人姓名或名称、收款日期、收款金额、收款方式(如现金、支票等)以及收款人签名或盖章。
综上所述,收件凭证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的含义,但主要作用是证明收到货物或款项,并作为相关方进行业务处理和记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