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8:16:43
武汉落户办理主要包括自有产权住房落户政策,具体如下:
非武汉市户籍人口,在本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房屋权属凭(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
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持准备的申报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分局受理
审核
审批
派出所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分局受理
审核
通知当事人到分局现场或邮寄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注销户口(原籍为湖北省内的除外)
派出所现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
窗口办理:7个工作日
网上办理:9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