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婚假规定如下:基本婚假天数: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因此,陕西地区办理结婚登记且此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以获得总计13日的婚假。晚婚假:对于符合晚婚年龄(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