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记分是指 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一年内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这个周期内,驾驶员的违章记分会被累加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如果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规定分值(通常是12分),则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会被消除,不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这种记分制度旨在通过记录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来监督和促进驾驶
未处理的违法记录 不会自动消除,其处理时限取决于具体的违法行为性质和处罚方式:交警现场执法开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被电子眼抓拍或违停贴条的违法行为一般应在记分周期内处理完毕,即在检车前处理。处理时,收到票单后要在15日交完罚款。未在十五日内处理的违
行驶证的更换周期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况 :行驶证的更换周期为 2年一次。检验周期超过6年的车辆,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车辆,每6个月检验一次。换证时间第一年为实习期。6年后第二次换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