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应坚持以下原则: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立法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宪法为依据。立法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和精神,维护宪法的权威,确保法律与宪法相一致。地方立法的“不抵触”原则。地方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