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海关行政复议的期限是 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具体规定如下:申请期限:60日。中止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