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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户有什么政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33:29    

特困户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基本生活保障

特困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

城市特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920元(每月不低于910元),农村特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260元(每月不低于605元)。

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三类制定,全自理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每月不低于150元),半护理每人每年不低于3612元(每月不低于301元),全护理每人每年不低于5412元(每月不低于451元)。

养老服务补贴

城乡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享受每月100元养老服务补贴。

养老护理补贴

城乡特困人员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享受每月100元养老护理补贴。

高龄津贴

80—89周岁老人,可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高龄津贴;

90—99周岁老人,可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高龄津贴;

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可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高龄津贴。

监护人职责

对特困人员从吃饭、衣物、取暖、用水、用电、卫生、环境、健康等方面提供基本保障;

妥善安排特困人员的住房,不得让其居住在条件低劣的房屋;

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或生病住院期间给予日常护理和住院陪护;

对特困人员进行安全提醒,提高特困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其他救助

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办理丧葬事宜,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对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

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符合条件的特困户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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