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5:27
退婚时,彩礼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包括女方在订婚或结婚时获得的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等贵重物品。
这是男方在订婚或结婚时给予女方的现金或转账,作为对女方及其家庭的聘礼。
这些物品可能包括男方为了共同生活而购买的家具、家电以及女方在结婚前添置的新衣服等。
通常指的是金戒指、金项链和金耳环,是男方在结婚前赠予女方的财物。
男方在订婚时给女方购买新衣服的费用,有时也会以现金形式退还。
如亲戚红包、回门随礼等,这些一般不认为是彩礼,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退回。
需要注意的是,退彩礼的具体金额和范围可能会受到当地习俗、双方协商结果以及法律规定的影响。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建议在退婚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彩礼的具体内容和金额,以便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进行合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