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0:54
药店注销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交GSP认证证书原件(如已发证)。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由企业委托代理人提出注销申请,则代理人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并拿到国地税的注销单。
补税后,国地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同样地,在地税办理注销手续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注销银行账户(如果有公账)。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最终注销营业执照。
核实企业是否有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若企业仅申请退出药品零售经营项目,应先核减营业执照涉及许可审批的相关经营项目,再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若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并提交相关文件。
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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