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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注销要做哪些工作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0:54    

药店注销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准备注销申请材料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交GSP认证证书原件(如已发证)。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由企业委托代理人提出注销申请,则代理人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国地税注销手续

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并拿到国地税的注销单。

补税后,国地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同样地,在地税办理注销手续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出具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注销银行账户

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注销银行账户(如果有公账)。

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最终注销营业执照。

核实企业状况

核实企业是否有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若企业仅申请退出药品零售经营项目,应先核减营业执照涉及许可审批的相关经营项目,再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相关手续

若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并提交相关文件。

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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