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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转让方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12:54    

股份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记名股票转让

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记载有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其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或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后,公司需要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转让

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没有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其转让方式较为简便,股东只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转让即发生效力。

交易过户

交易过户是指由于记名证券的交易而发生的股权变更。在交易过程中,申报人需要输入股东编号,电脑主机校验股东编号无误后,根据成交记录自动办理过户手续,即在买方账户上增加相应证券,在卖方账户上减少相应证券。

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变更。受让人需要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缴纳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账户挂失转户

由于实行无纸化流通,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可以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在约定的转户日,登记结算机构会主动办理转户手续。

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是指《公司法》未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是指股东之间的转让,即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股东将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全部转让是指股东将股权一并转让。部分转让是指股东仅转让股权的一部分,包括分别对两个以上主体进行的转让。

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

退股

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这些方式涵盖了股份转让的不同场景和程序,供不同需求的股东参考和使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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