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4:03:06
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不同类型的噪音污染由不同部门管理,具体如下:
1. 工业噪声由环保局管辖;
2. 交通噪声归交通运输部门管辖;
3. 社会生活噪声原则上归公安机关管辖。
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将投诉件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