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2:16:54
开设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
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需要拥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合伙要求
对于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应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部门审查后,将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申请设立的名称应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
负责人人选在申请设立许可时一并报审核机关核准。
律师承办业务需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对于脱钩改制的律师事务所,应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合作律师事务所。
以上条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