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6:47:38
判刑的罚金应当在 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罪犯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罪犯及其亲属可以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到银行柜台或通过手机网银将罚金一次性或者分期转到指定的法院账号,备注好案件号和缴款义务人的名字。
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联系案件的承办法官咨询具体的缴纳方式和流程。
罚金缴纳期限
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期满未缴纳,法院将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
罚金缴纳方式
一次性缴纳:罚金可以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毕。
分期缴纳:如果罚金数额较大,可以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
罚金减免
如果罪犯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注意事项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缴纳罚金,都应联系收款法院开具发票。
罚金刑是专门上交国库的,与被害人没有关系。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完成罚金的缴纳。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联系法院或承办法官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