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21:24
活人墓问题应由 民政部门处理。具体依据如下: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用地要节约。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民政部门负责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并积极商请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
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
发现活人墓后,应立即向民政部门报告,禁止在不允许的区域建造坟墓,包括耕地和林地等。
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查处出售“活人墓”的公墓销售单位,吊销其公墓建设许可证,并查处已出售的“活人墓”。
综上所述,活人墓问题应归民政部门处理,若涉及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建议发现活人墓后,及时与民政部门联系,以便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