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26:15
劳动仲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当事人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中需详细列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将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的组成通常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进行。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以查明争议事实。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仲裁庭或仲裁员会主持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将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若调解未果,则进入仲裁裁决程序。
仲裁庭在开庭后作出裁决,并提前五日向当事人送达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一旦裁决书生效,当事双方都应自觉执行。
建议当事人在整个仲裁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一步骤,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