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9:47:54
权利瑕疵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当标的物所有权一方将所有权或部分权利移交给另一方时,标的物上存在第三方的权利。这可能包括所有权、知识产权、其他物权(如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债权中的租赁权等。如果标的物上存在第三方的权利,原所有权方需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确保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权利瑕疵可能会在买卖合同中出现,成为买受人的负担,妨碍其取得和行使对标的物的权利。如果买受人不知情且因权利瑕疵遭受损害,出卖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权利瑕疵分为两种主要类型:
这包括全部权利属于第三人、权利一部分属于第三人、权利受第三人权利的限制,或在出卖人的货物上有他人享有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这包括债权及其他权利不存在,或买卖有价证券的,有价证券经公示催告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权利瑕疵须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存在,并且在合同成立后履行时仍存在,才能使出卖人承担责任。买受人是否知道权利瑕疵的存在,以及是否因权利瑕疵遭受损害,也是判断责任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