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2:19:37
山东老龄补贴的发放工作由老龄、民政、公安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发放流程如下:
老年人本人或其亲属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残疾等级、自理能力进行信息比对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村(居)委会接到个人申请后,认真审查相关情况,确认核实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在本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和公示照片报乡镇政府审核。
县级民政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从下个月起发放高龄津贴。
高龄补贴的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有的地区可能与低保金同步发放,有的地区则可能通过银行卡实行社会化发放。
建议:
老年人或其亲属应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确保申请材料的齐全和准确。
可以通过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开电话或网站查询具体的申请时间和所需材料。
确认申请通过后,及时关注补贴发放时间和方式,确保按时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