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1:50:15
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通常以以下方式计算:
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认定首先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如果建造时拥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建设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则按照批准文件上记载的建筑面积进行认定。
若没有批准文件或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则需要由专业房屋面积鉴定机构进行实地测量,拆迁双方共同参与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房屋天面上,属长久性建筑且层高在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如果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且有证据证明房屋面积的,应按照实际面积补偿。
对于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各地主要通过现场丈量、综合认定等方式确定补偿面积。
建议
保留相关证据:被拆迁人应尽量保留房屋建造时的相关批准文件、设计图纸、买卖合同等证据,以便在面积认定时提供。
参与测量: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积极参与现场测量,确保测量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咨询专业意见: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获取更专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