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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哪些流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59:53    

法院开庭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点到庭人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

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当事人可发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法庭辩论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互相辩论。

最后陈述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评议和宣判

法庭辩论或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

做出裁判,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或定期宣判。

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以上步骤构成了法院开庭的基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案件性质、法院规则和当地法律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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