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27:53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相关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要有正确的简称,否则不能入账,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或税前扣除。
如只开食品或办公用品等,需附清单且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否则不能入账。
比如某公司兼营业务,开具销售货物发票应是13%税率,开票人员错填成服务税率6%。
符合条件但备注栏信息填写不规范的增值税发票,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必须退回重开。
发票只能盖长轴40mm、短轴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的椭圆形发票专用章。不过,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代开专用发票只需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则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发票不能使用,不能作为入账凭证。
这种发票入账了,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罚款,还涉嫌犯罪。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这种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入账。
发票上的税率应根据相关税收政策正确填写,税率错误的发票不能作为合法的报销凭证。
这种发票不能报销,因为它可能涉及虚假交易或不实报告。
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加盖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发票,不能入账,必须退回。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打印次数没有限制,但重复打印用于报销可能存在重复报销的风险。
发票丢失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能简单地重新开具发票,否则可能导致重复入账和税务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防止虚开发票和税收违规行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法规定,确保发票使用的合规性,以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