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2:24:40
申请恢复户口的流程如下:
身份证
户口簿
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明、毕业证明、失踪或死亡证明等)
到拟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若属于派出所审批范围,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若属于公安分(县)局审批范围,由派出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公安分(县)局,公安分(县)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
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分(县、市)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凭相关证明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
注意事项:
提供合理解释,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及恢复户口的必要性
若涉及失踪或死亡宣告,需提供解除失踪或死亡宣告的证明
提交申请前,建议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户口恢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