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02:03
宠物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查处犬只扰民、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行为。
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疫病监测流调以及诊疗、防疫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负责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捕捉流浪犬只,做好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工作。
负责从事人患狂犬病等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疫苗接种、病人诊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犬管理工作。
负责保障本级政府养犬管理工作经费。
负责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
总结:
宠物管理工作由多个部门分工负责,包括公安、农业农村、城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这些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并保障本级养犬管理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养犬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