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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证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6:51:07    

办理居民证(居民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窗口办理

东莞户籍居民或非东莞户籍但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可以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区申办各类居民身份证业务。

自助机办理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及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到照相馆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取得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直接到市民服务中心以及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理区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拍摄机、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

网上办理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如果曾在省内办理身份证且留存有效指纹信息,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业务。

补办、换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步骤:

首次申领

年满16周岁的公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

补办

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可以持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

换领

换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

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变更或更正。

证件损坏。

有效期满。

前三种情况需要本人携带户口簿与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后两种情况可以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有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本人带户口本,第一代身份证相关证件到公安局身份证办理大厅领取户口登记项目核对表,核对户口无误后,由申领人签字确认,并进行人像采集,人像采集后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公安机关自办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发放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需办临时身份证的人员,可在公安局身份证办理大厅领取沈阳市办理第二代临时身份证通知单,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沈阳市办理第二代临时身份证通知单到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办事大厅办理临时身份证,2日后可到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办事大厅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建议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办理点,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且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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