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03:31
鄂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提取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单位核实后出具支取证明。
提取人携带单位证明及相应提取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人。
如不准予提取,应告知原因。
提取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到中心指定的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
办理方式包括柜面办理和网上办理,网上办理可通过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或湖北政务服务网等服务渠道进行。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注意提取条件和时限,以便顺利完成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