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5:36:24
青岛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结婚证
和 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稳定居住落户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落户集体户的,应当提供在青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有工作单位的:提供配偶接收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子女随迁:未成年子女出具户籍证明;成年未婚子女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建议您根据具体的落户途径(如稳定居住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