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9:11:39
南通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进行申请。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医保中心将在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后,申请人将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并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受理部门会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则视为撤回申请。
报销比例及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城镇居民医保: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职工医保:住院次数起付标准,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按当次入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结算年度累加计算。
其他补充说明
现场联网结算:大部分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
非现场联网结算: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相关单据和资料,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办理报销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医保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