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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子会到执行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13:32    

民事案件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等。

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支付令。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刑事案件

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

行政案件

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其他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或者同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的案件。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妇女、儿童、老人的生活急需,判决一经做出,就应立即执行的案件。

总结来说,执行局负责执行的案件主要包括上述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生效法律文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具体案件类型和申请执行的条件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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