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46:48
警察抓人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
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社会危险性,警察可以采取逮捕措施。
在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警察可以上门抓人。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盘问和检查。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
身份不明且有作案嫌疑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
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盘问和检查。
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如正在行凶、犯罪后被发觉、被通缉在逃、越狱逃跑或正在被追捕的过程中,警察有权立即抓人。
综上所述,警察抓人通常是基于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并且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如出示证件、符合法定程序等。在实际操作中,警察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采取抓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