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19:53
耕地归 农业局、土地资源局、国土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农村耕地管理,包括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负责耕地保护,承担土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责。破坏耕地的监管主要由此部门负责。
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内部设有耕地质量监测保护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和土壤质量的问题。
建议
耕地保护:主要涉及土地资源局和农业局,两者共同负责耕地的保护和监管。
耕地管理:农业局负责具体的农村耕地管理工作,包括农地的使用、分配等。
耕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涉及个人或单位之间的争议。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部门应加强协调和合作,确保耕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