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54:23
社会法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
由公民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种政治团体、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学艺术团体、学术研究团体等。
以公益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法人。
主要指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组织,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
这些分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人的分类,旨在规范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