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8:35:54
在我国,抵扣发票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发票类型和相关政策。以下是不同类型发票的抵扣期限: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为 360天,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对于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仍为 180天。
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其抵扣期限也是自开具之日起 360天。
没有明确的抵扣期限规定,但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申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3年10月31日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 90天内向主管国税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2003年10月31日以前开具的运输发票,必须在2004年1月31日前抵扣完毕,逾期不再准予抵扣。
建议
纳税人应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发票的认证和抵扣,以避免因超过期限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不同类型的发票,应仔细查阅相关法规,确保按照正确的期限进行操作。
建议企业及时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抵扣流程。